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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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会员9265:好评
住的舒服,开心,老板很热情,客栈设施完善,服务周到,下次再游丽江,还会选择你们家。
会员9953:好评
非常好的客栈,出门吃饭,买东西都很方便,房间还有空调地暖,设施到位。坐在院子上上网,晒太阳聊天,很舒适。接的车还是奔驰,还可以免费洗衣服,还给我们送了果盘,回到家的感觉,真是超5星客栈。
会员3027:好评
客栈挺不错的,来丽江的感觉就是发呆晒太阳,很安逸很休闲。早餐也不错,服务很到位